新加坡GIP投资移民高不可攀?13X13R家族办公室移民方案了解一下!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辖下的联系新加坡部门所策划管理。有意在新加坡创业或者进行投资的人士可以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PR)。

新加坡EDB就新加坡GIP投资移民项目,更新了政策。新政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新政主要调整表现在3个方面:

1. 申请人公司近三年营业额从每年5千万新币(约合2.5亿人民币)调整为2亿新币(约合10亿人民币)

2. 除传统类别以外,新增3种申请类别:

a. 家族传承企业:要求家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或者是最大的,公司连续3年审计营业额超过5亿新币(约合25亿人民币),申请人必须是公司管理层之一。

b. 快速增长公司的创始人:申请人必须是该公司创始人且是最大股东之一,公司估值需要达到5亿新币(约合25亿人民币),公司必须有有信誉的风险资本或者私人股本投资。

c. 家族办公室原则:申请人必须有5年的企业投资或者管理经验,个人拥有至少2亿的可投资资产,不能包含房产。

3. 提高永居的续签标准,从5个新加坡籍雇员+每年100万新币(约合500万人民币)商业支出,调整为10个雇员(其中5个必须是新加坡国籍)+每年200万新币(约合1000万人民币)的商业支出,同时要求所建立的商业公司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行业,且持股必须超过30%。

值得注意的是:

通过新加坡EDB一步到位拿绿卡的新加坡GIP投资移民政策里有家族办公室计划,需要投资者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a) 您必须拥有不少于五年的创业、投资或管理经历;

b) 您必须拥有不少于新币两亿 元的可投资资产净额。

很显然,这两个要求很难达到。所以高净值客户通过新加坡EDB(经济发展局)的GIP - 家族办公室计划一步到位获得绿卡的计划变得遥不可及。

不过没关系,我们还有别的路!

新加坡家族办公室(13R/13X)

先拿EP,后转永居,同样可以移民新加坡!

大家可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也有家族办公室计划(13R&13X)。投资至少500万美金到本人或本家族在新加坡成立的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投资收益享有税务豁免。通过该计划,申请人可通过自雇的方式获得新加坡工作准证(EP),同时也是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工作准证EP后期满足条件后也可以申请转永居!

新加坡家族办公室13R&13X计划由于投资门槛较低,申请条件简单,推出之后受到广大高净值客户的青睐。

税收优惠计划包括13CA, 13R和13X三项,具体如下:

在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 13R

公司架构要求:

  1. 成立基金以持有家族资产(也称为“资产持有实体”或“基金实体”)

  2. 成立家族办公室来经营并管理该基金(也称为“服务性实体”或“基金经理”)。

  3. 两个商业实体均为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册或拥有CMS执照或有明确豁免CMS执照)。

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需经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并获得批准证明;

  2. 获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后,投资策略/目标没有产生任何变化;

  3. 每年在本地产生的商业费用支出不低于20万新币(约100万人民币,含基金管理费支出);

  4. 使用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5. 该基金法人公司不可由新加坡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也不可由新加坡投资者作为最终受益人全部持有。

税务处理:

  • 税务减免可用于该经金管局批准的公司,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经理管理基金产生的特定投资收入。

离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 13CA

公司架构要求:

  1. 成立离岸基金(可注册在BVI或Cayman)以持有家族资产。

  2. 成立家族办公室来经营管理该基金。

  3. 基金实体必须是离岸注册的实体(可以是公司或信托,但不包括有限合伙)。

  4. 基金经理应当是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册或拥有CMS执照或由明确豁免CMS执照)。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基金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或业务;

  2. 使用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3. 该基金法人公司不可由新加坡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也不可由新加坡投资者作为最终受益人全部持有。

  4. 13CA税务减免方案无需经新加坡金管局批准,也无费用支出规定,但每年需经新加坡税务局审查。

税务处理:

  • 税务减免可以用于特定的人士,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经理管理基金产生的特定投资收入。

进阶级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 13X

公司架构要求:

  1. 成立基金以持有家族资产,基金实体可以是离岸基金或新加坡在岸基金。

  2. 成立家族办公室来经营并管理该基金。

  3. 基金经理应当是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册或拥有CMS执照或由明确豁免CMS执照。

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并获得批准证明;

  2. 申请时拥有5000万新币(约2.5亿人民币)的最低基金规模;

  3. 获得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后,投资策略/目标没有产生任何变化;

  4. 每年在本地产生的商业费用支出不低于20万新币(约100万人民币,含基金管理费支出);

  5. 若基金实体为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实体,则使用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基金管理人;

  6. 家族办公室雇佣了至少3个专业投资人员(每人月薪不少于3500新币)。

  7. 对新加坡税务居民的投资者不限制,但无法同时享有其他新加坡税务优惠奖励。

税务处理:

  • 税务减免可用于该经金管局批准的人,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经理管理基金产生的特定投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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