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的基本雇佣条件

首先大家要了解,在新加坡,公司一般会签署两种人事相关的合同,一种是雇佣合同(Contract Of Service),这是新加坡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工作协议 , 另一种是服务合同(Contract For Service),这基本上是属于独立承包者(如自雇人士或供应商)为客户执行一项工程或项目的协议。

如果雇员受聘于一间新加坡公司,签署的是雇佣合同(Contract Of Service), 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主要雇佣条件 (KETs) 及详细薪水单 。今天,主要分享的内容是关于新加坡公司的基本雇佣条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新加坡公司/雇主给雇员的主要雇佣条件必须包括以下项目: 

**所有在2016年4月1日或之后受聘并连续受聘至少14天的员工都应该收到雇佣说明

每周最长工作时间?

雇佣合约内的工作时数 (不包括休息时间及超时工作), 一天不能超过8小时或一周不能超过44小时 。

如果新加坡公司的雇员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每月工资超过50元新币, 雇主就必须为雇员缴交公积金。这包括兼职、临时、 合约, 或试用期员工。**除特定情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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